本會組織架構
本會組織概況
依公共電視法第 13、15 條規定,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,由董事 17 人至 21 人組織之,其中 1 人為董事長。董事會權責包括決定公視營運方針,核定年度工作計畫,審核年度預算及決算,並監督總經理所帶領工作團隊業務執行情形,以確保公視營運符合公視使命與目的。
依公共電視法第 21 條規定,公視置監察人3 至 5 人,其中 1 人為常務監察人。監察人會議應稽察公視基金會經費使用之情形,及有無違反公視基金會經費財務稽察辦法與其他法律規定。
本會置總經理 1 人,受董事會指揮監督,綜理職務範圍內一切業務;置副總經理 1 至 3 人,並得視業務執行所需,於副總經理中置執行副總經理一人。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同意後遴聘之。副總經理襄助總經理處理業務,於總經理因故不能視事時,代理其職務。
本會設企劃部、節目部、新聞部、製作部、工程部、公服暨行銷部、數位內容部、行政部、資訊部、國際暨策略發展部。各部置經理 1 人,並得置副理 1 至 2 人。下設組或群,組置組長 1 人,並得置副組長 1 至 2 人及專業召集人。群置召集人及製作人若干人。
本會秘書室設主任 1 人及必要人力,配合協助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推動各項治理機制,董事長、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秘書行政事務與交辦事項,國會之公關聯繫與詢問事項之彙整辦理。
本會稽核室置主任一人及必要人力,訂定年度稽核計劃,辦理本會之財務及業務稽核,本會關係法人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與評估,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報告。
本會得視組織策略需要,設立功能性委員會,推展會務。
本會組織架構如附圖所定。
本會依法辦理之客家電視台,置台長一人,其組織管理及業務執行規章另訂之。
本會為辦理臺語頻道製播業務,設立臺語台,置台長一人,其組織管理及業務執行規章另訂之。
本會為執行國際影音平台營運,置執行長一人,其組織管理及業務執行規章另訂之。
人力資源
本會依《 公共電視法 》及《 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》,經營公共電視台、客家電視台、臺語台及 TaiwanPlus 國際影音平台,員工共 1114 人,其中男 555 人、 女 559 人。